债券中的吃货——胖哒债券
这几天又吃胖啦吧?
什么债券?
panda债券啊。
好吧,那么我今天就来说说这个胖哒债券。
故事我们要从国际债券说起。
大家知道,人呢总有可能缺钱,
即使国家也不例外,
国际债券就是指一国政府、国家组织、金融机构或者工商企业为筹措资金在境外金融市场上发行的债券。
根据债券发行人、发行区域以及债券计价币种的不同,国际债券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欧洲债券
欧洲债券是指境外发行人在境内市场或境内发行人在境外市场发行的以第三国货币计价的债券。
我们把时钟拨到上世纪60年代,美元作为国际货币仍被广泛使用。
当时一些欧洲国家会在美国发行债券,
1963年,美国政府对于美国居民购买外国在美国发行的债券所得的利息征收“利息平衡税”。
1965年,美国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限制对国外借款人的贷款数额。
这使得外国借款人很难在美国发行美元债券或获得美元贷款,
但同时其他许多国家又有大量盈余美元闲置。
于是,一些欧洲国家开始在欧洲的另一些国家发行美元计价的债券,
这就是欧洲债券的由来。
这种感觉有点像,
不是哦,
到了70年代,由于美元汇率波动较大,欧洲债券逐步增加了以瑞士法郎、日元、德国马克等货币作为计价货币。
所以欧洲债券就相当于A国在B国发行的,以C国货币计价的债券。
/2/ 离岸债券
离岸债券是指境内发行人在境外市场或境外发行人在境内市场发行的以发行人本国货币计价的债券。
这就像,
所以离岸债券就相当于A国在B国发行的,以A国货币计价的债券。
/3/ 外国债券
外国债券指的是境内发行人在境外市场或境外发行人在境内市场发行的以发行地货币计价的债券。
所以外国债券就相当于A国在B国发行的,以B国货币计价的债券。
按照惯例,外国债券习惯以发行地的特色或吉祥物来命名,
因而,境外机构在日本发行的外国债券被称为武士债券,
境外机构在英国发行的外国债券被称为猛犬债券,
这里猛犬指原产英国的斗牛犬。
按照这个逻辑,境外机构在中国发行的外国债券自然被称为
哦,不不不,
被称为你刚开始说的胖哒债券,即熊猫债券。
熊猫债券诞生于2005年,
是以人民币计价的外国债券。
2018年9月央行和财政部发布16号文,
完善了境外机构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熊猫债券的制度安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国债券的国际化水平。
可以发行熊猫债券的境外机构包括
国际开发机构是指进行开发性贷款和投资的多边、双边及地区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比如亚洲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
我们来看下16号文的具体规定:
对于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在我国银行间市场发行熊猫债券的,应经央行核准。
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发行熊猫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实际缴纳资本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3年连续盈利;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具备债券发行经验和良好的债务偿付能力;
3、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主要风险监管指标符合金融监管当局规定。
此外,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应在债券发行定价前,将当期发行的更新募集书、承销协议、信用评级报告(若有)、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向央行备案。
对于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境外非金融企业则需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
对于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应具备债券发行经验和良好的债务偿付能力。
对于境外非金融企业法人无特别规定。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不用一次足额发行哦,
对于外国政府类机构、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国际开发机构而言,
若具备境外丰富的债券发行经验,
或者
已在我国境内发行债券、持续信息披露一年以上的,
则可申请在限额内分期发行熊猫债券。
对于境外非金融企业法人,申请分期发行的应遵守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
进行分期发行的,若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发行人公开披露的文件,应为简体中文或提供简体中文译本。
发行熊猫债应办理外汇登记,募集资金涉及跨境划拨等事宜,应符合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
熊猫债应在央行认可的登记托管机构进行托管。
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应及时向登记托管机构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办理债券登记。
发行人应按照登记托管机构有关规定,确保付息兑付有关资金及时划入债券持有人指定资金账户。
16号文还对熊猫债券的评级、信息披露等做了要求,
我们就不详细说了。
今天就到这吧。
人这一生,
多少不能失去,
多少深情执念,
多少人来人往,
终究化作泪一行,笑斜阳。
人这一生,
走着走着,习惯孤独,方懂人生。